阿米巴的椰子湖
將自己的思緒丟入搜尋引擎
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
數位的永恆與短暫
數位資料的永恆適用於社會整體,但對於個人則不然,因為可及性(accessibility)的因素,一旦個人失去熟悉的存取工具,這段數位的記憶也將從他的日常生活中消失。
如果是公共的、眾所皆知的資料,例如一個DOS遊戲、一篇新聞事件、一首老歌,只要這世界上有一個人將它儲存在新的媒體上, 透過分享,它將幸運地在這文化中流傳下去;但如果是私人的、獨一無二的個人記憶,例如一段小嬰兒剛學會走路的VHS短片、國中時用PE2打的報告、第一封用Outlook Express收到的情書 ,當有一天這些設備、檔案格式或服務「進步」了,誰來幫個人升級這些「生命短暫」的回憶呢?
有人說,過去的就讓它過去,現在的就讓它們都隨著風飄上雲端吧!是的,這些個人化的資訊儲存服務因為充滿了無限的採礦商機,正以極低的成本吸引個別使用者無止盡的上傳。從此,個人記憶也開始升級有了社會記憶的待遇,並以社群的結構永久地儲存下來。也漸漸地,個人記憶已不再屬於使用者,而是成為社會記憶的一部分繼續存在。個人資訊開放是永久儲存的代價,也是逐漸被個別使用者所接受與妥協的一種使用模式。
但,永恆只能在社會記憶中存在嗎?不,端看你怎麼定義永恆。如果相對於一族群之社會文化,數位儲存稱之為永恆;相對於人的一生,類比與實體存在則是對於個人的永恆。試想牆上像框中的一張老照片,雖然會褪色、破損,但經過了五、六十年,它仍然固執地存在於個人的生活空間中,可以被手觸摸、傳遞、移動、隨時可見、重述,成為生活記憶的一部分。個人記憶如果是為了人生而存在,它應該是可及的、生活的,並不需要大量到無法存取,只要少少地、持續地佔據著人周遭的小小角落,隨著個人的存在而存在,不斷地與人互動、添加、損耗,最後,也隨著個人的離開而褪去。
數位對於社會文化是永恆,對於個人是短暫;實體對於社會文化雖是短暫,但卻能長久地陪伴人的一生。彼此之間,個人記憶為了成為社會記憶的一部分而數位化,社群的回憶透過實體化而能成為個人生活的一部分。科技在數位與實體之間構築了一座橋樑,架上了便捷的單向輸送帶,並在數位的彼岸對著人們招手。可是我們仍有能力選擇這些回憶線索陪伴我們的方式。在閒暇之餘多花些心力走回來,用自己最自然的心智模式與這個世界互動吧!
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
為什麼要看書、玩老遊戲?
為什麼要看書?書、電影、遊戲,都是媒體的一種,用以傳播設計者的理念與其所設計的體驗。當一個傳播媒體的認知負荷越重,留給使用者的空間就越小,使用者所需的主動思考也越少。若你希望使用者有更多的創意發想以及自我詮釋(完形?),給他一本書或是一個畫面粗糙的老遊戲就夠了。
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
研究的目的
何謂研究的目的,簡單的回答:是為了解決問題。
但這問題,有些不是原來就存在的,而是人類漸漸製造出來的,換句話說,是過去的研究製造出來的。環境污染、現代疾病、物種絕跡是比較明顯的例子,還有很多很多的隱性問題,也許是還沒有被發現,也許是當代的科技還沒有能察覺。矛盾的是,為了解決這些越來越多的問題,人類必須藉由更多的研究來開發新的技術,而這些新的研究也帶給未來更多的問題...
人總是想對問題找到一個終極的解法,停止這永無止盡的循環。但以能源問題為例,先不採宏觀,就看看你的主機吧!每一代的CPU總是號稱在相同的運算需求下,能比上一代節省了百分之多少的耗電,甚至拿出製程來背書云云。試問,主力桌機的那顆power瓦數有越換越少嗎?還是變成了更多台小瓦數的計算主機:all-in-one桌機、NB、平板、智慧手機,加上會上網的電冰箱?是的,這根本的問題並無關研究本身,而在於人的慾望。
一旦能夠用更便宜的代價滿足過去的同等需求時,人類只會變得更貪婪。只要資源尚未匱乏,人類將會一直持續追尋這無法抑制的自我滿足衝動。更不幸的是,人常會限制自己的解釋空間來讓一切合理化;例如從消費者端來看,也許因為採用省電電器,你繳了比去年更少的電費,但其實因為製程的複雜、技術需求的提昇,更多新興的產業、廠房因這些電器而起,它們卻消耗了社會更多的總體資源。
從以上的觀點,何謂研究?我會說(絕大部分)是:「人類運用現在的科技、預支未來的資源,解決過去造成的問題」的一個無限迴圈。但我想表達的是,研究並非一切的原罪,重要的是,人類是否能夠隨時留心自省,並控制那傾向毀滅自身生存環境的退化性疾病-那自工業革命起,人類就讓地球罹患的一種不可逆的自體免疫疾病。雖然它沒有解藥,但也許可以被延緩,讓人類在其寄主地球的剩餘病程裡安然自處,至少好一陣子。
Happy Earthday 2010!
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
將自己的思緒丟入搜尋引擎
思考,與其存在於自己的腦袋,不如丟到搜尋引擎中跟大家一起攪和。
在distributed cognition架構下,如果形容搜尋引擎以及它散佈各處的data center是一個大腦袋,寫blog的人,應該算是這腦袋皮質上那些無數的neuron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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